关于2023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通知》现已公布,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7周岁(1986630日后出生);专项项目不进行统一申报。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省社科规划项目,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在研未结题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与课题申报的,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组成的课题组团队,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可申报项目,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或者在站博士后可以从工作单位或者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申报。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不超过60%。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销项目。

二、项目类别

设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智库项目、专项项目、扶持共建项目等6个项目类别。专项项目特指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匿名评审中入围,由省社科工作办直接给予立项的项目,不受理其他申报。智库项目是指省直各委办厅局委托及各市地委托的智库重点研究课题,仅限省新型智库成员及黑龙江新型智库高端人才库入库人员申报,研究成果要注重针对性、时效性和应用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扶持共建项目按照实际申报比率进行立项;青年项目按照30%立项率进行立项。

三、申报范围

共涵盖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应用经济、哲学、社会学等25个一级学科,申请人须按照《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项目申报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统计学在应用经济学科中申报;宗教学在哲学学科中申报;考古学在中国历史学科中申报;人口学在社会学学科中申报。

四、资助经费

重点项目4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智库项目2万元(由委托单位支付),责任单位按 1:1经费匹配;青年项目1万元、专项项目1万元、扶持共建项目0.5万元,责任单位按 1:2经费匹配。

五、完成时限

基础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研究一般为12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智库项目研究时限为6个月,不能按期结项的,予以撤项。研究成果坚持先鉴定后出版原则,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成果出版后须提交一套出版物。

六、申报流程

第一步:申报人根据申报指南方向选题,撰写申请书和活页。按照数据代码表中的一级学科填写申请书封皮中的学科分类,申请书中给定的内容不要删除。

第二步:登陆黑龙江社会科学网http://www.hljsk.gov.cn/进入规划管理平台上传申请书和活页,命名为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首次登陆需先注册。

第三步:各学院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责任,要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签署学院初审意见。

第四步:确保最终提交的纸制版与电子版、申请系统和汇总表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五步:科研处审核通过。

七、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 纸质版。申请书(20236月修订版, 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2份、活页一式6份。汇总清单、初审意见一式1份。

2. 电子版。申请书、活页以“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命名,与汇总清单、初审意见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hsdliuhongna@163.com邮箱。

3. 申报时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网上开放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6月29日17时。各学院请于630日15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4. 联系人:刘红娜;联系电话:84865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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